8月8日15时许,途径兴宁路的市民陈某捡到一个钱包,内有银行卡、身份证及327元现金。
“我在捡到钱包的地方等了一会儿,也没见人来。”陈某说,在无法联系上失主的情况下,他将钱包交到北固派出所。
通过查看钱包内的物品,民警发现了一张身份证,身份证显示失主名叫刘某,系四川营山县人。
想到失主丢失钱包后一定着急万分,民警立即通过“一标三实”系统进行查询,在查询到失主联系方式后,及时与其取得联系,并通知其到派出所来认领丢失的钱包。
不久,失主刘某就来到了派出所,在核查清楚相关信息后,民警将钱包返还给了失主刘某。
据刘某介绍,8月8日14时许,其乘坐火车到达遂宁后,因急着去上班,不慎将钱包遗失,本以为找不回来了,没想到现在失而复得,十分欣喜。(全媒体记者 贺建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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